口腔医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口腔医学院2020级、2021级本科生: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科〔2021〕310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和《武汉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武大学工字〔2022〕34号)有关规定,学校将进行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本硕博连读等的特殊学制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所有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本科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库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及名额

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等:甲等每生每年4500元、乙等每生每年3500元、丙等每生每年2500元。资助标准原则上与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等级相对应,甲等对应特困生、乙等对应困难生、丙等对应一般困难生。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本科生(资助名额以档案库数据为准)。


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照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进入“智慧珞珈—应用中心—学生资助”(仅支持电脑端登录申请)选择申请2024—2025年度国家助学金,提交所在学院汇总初审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6日17时前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口腔医学院602办公室,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dkqxgb@163.com

(二)学院汇总材料、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在学生资助管理网进行3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4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