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院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口腔医学院2020级、2021级本科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等级、奖励标准及名额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本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

  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

  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三、评审程序

  1. 港澳台及华侨本科生本人申请并自评,提交材料班级评定小组评审,班级评定小组核实无误、评审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院。经培养单位分管本科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核查后,报本单位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初审,初拟港澳台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建议名单。

  2. 各培养单位将港澳台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建议名单公示后,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3. 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港澳台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拟定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建议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武汉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复核。经复核通过,将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建议名单报教育部审批。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对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进行自评,填写《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台湾本科生综合测评计分表》(附件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附件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附件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5)、《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6),于10月15日(周二)上午11:30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5和附件6电子版,以及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纸质资料提交至本班班级评定小组评审,班级评定小组核实材料无误、评审并进行班级公示,请学生注意查看是否符合评选条件(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班级评定小组核实材料无误、评审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学工办,学院进行评审后拟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参加评审。


请严格按照各项材料的填写说明进行填写,不规范者不予接收与考虑。

如有疑问,可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13971042124

电子邮箱:wdkqxgb@163.com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