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院关于推报2023-2024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及武汉大学医学部部分专项奖候选人的通知

口腔医学院2020级、2021级本科生: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武大学工字〔2024〕32号)和湖北省刘道玉教育基金会相关要求,武汉大学医学部《关于做好2024年武汉大学“向近敏教育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医学部《关于做好2024年武汉大学魏启赞励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及武汉大学医学部部分专项奖候选人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奖励标准
    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全校共评选36名,其中,一等奖12名,10000元/人,二等奖24名,8000元/人。
    我院选取不超过4名候选人按推荐顺序报送学校评审委员会。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良好,在评选年度未受到纪律处分;

2.申报学生在评选年度原则上应能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为专项奖学金,与其他专项不兼得。

附加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报学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三条:

1.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合格且成绩优秀,总成绩绩点达到3.5分及以上。

需提交的材料:①学院盖章的成绩单;②至少由3名其在读期间的授课教师签名的证明其自学能力的推荐信。

2.具有较强的质疑能力:对教学内容和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且持之有据者。

需提交的材料:①对某一个或某些教学内容及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的报告;②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质疑报告的合理性的客观评价。

3.具有独立研究的能力:凡是在教师指导下,能够独立地提出研究课题,且能付诸实践者。

需提交的材料:①自己独立提出的课题研究报告;②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课题研究报告的原创性和实践性的客观评价。

4.拥有原创性成果:凡是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上进行积极探索,且做出了原创性成果者。

需提交的材料:自己原创性成果的复印件或能证明自己原创性成果的文件、实物等(如果是论文,则需同时复印该论文所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对于专著,需要提供样书。如果有的话,还可以同时提供获奖情况、社会反响情况、被引用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创造发明,则可提供详细的创造发明报告书或实物;如果是某种有价值的社会实践活动,则需提供详细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及终期报告)

5.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社会调查并提出有价值的研究报告,且对有关部门有实用价值或被采用者。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研究报告样本;②能够证明该研究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对其有实用价值的相关资料。

(三)评审程序
  1. 学生申报:由符合本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申请表》(附件1)、《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候选人学生汇总表》(附件2),向学院提出申请。所有申报者另需要提交如下材料:①一份本人的创造性学习详细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者开展创造性学习的过程以及取得的成绩等;②附加条件中任意三条的证明材料。
  申报者需完整、规范、准确地填写申请表及汇总表,提供详细清晰的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时间以见刊或在线发表时间为准,需提供论文首页或检索报告。其他证明材料请提供奖状或盖章文件证明。均为PDF格式,材料不全者不予考虑)。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wdkqxgb@163.com,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口腔医学院602办公室,截止时间为118日中午12:00。
  2. 学院初评: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者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初评,最终每个学院选取不超过4名候选人按推荐顺序报送学校评审委员会。
  3. 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其他详见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的通知,链接如下 https://xgb.whu.edu.cn/info/1131/27951.htm 

 
二、武汉大学魏启赞励学金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范围:医学部家庭经济特别因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评选人数:医学部共9人,我院可推选1名受助学生参与医学部评选。
      资助金额:1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 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并已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 积极进取,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
    4. 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三)评审程序
    1. 申请和评选程序请遵照《武汉大学社会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武大学字〔2009〕27号)执行
    2. 学生申请:学生本人于118日中午12:00前网上填写《魏启赞励学金申请表》;操作方法参见《医学部奖、助学金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并准备全部证明材料备查;
    3. 学院评选和审核:对受助学生材料进行评选,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议并推选1名受助学生,学院将受助学生申请表在网上审核通过,并将系统导出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医学部;
    4. 医学部审核
    5.除特殊情况外,助学金全部划拨到与受助学生的学号相关联的银行卡账户上

    其他详见武汉大学医学部《2024年魏启赞奖学金评选通知》(附件4)。

三、向近敏教育基金卓越奖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范围:武汉大学医学部本科生2名,我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与医学部评选。
    金额:6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关爱他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学业平均绩点3.6以上的本科生。

   2.候选人须递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我的自传》包括自己从事社会公益活动(需要具体的时间和案例),候选人具有参与公益活动1-2年的经历将优先考虑。

   3.候选人必须参加过“爱心献血公益活动”。

(三)评审程序
   1. 推荐学生申请:学生本人于118日中午12:00前在网上填写申请表,附件:《我的自传》、成绩单(有GPA且盖章)和献血证并准备全部证明材料备查;
   2. 学院审核: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议并推选1名候选人,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并将系统导出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医学部;
   3. 医学部转交“向近敏教育基金”委员会,委员会拟定初选名单、组织复试、拟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由医学部公示。
   其他详见武汉大学医学部《向近敏奖学金评选通知》(附件5)及《“向近敏”奖学金条例》(附件6)

四、向近敏教育基金弘毅奖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范围:武汉大学医学部本科生6名,我院可推荐2名学生参与医学部评选。
    金额:3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 因家庭生活困难或遭遇变故,有较大经济困难的本科生;请单位“推选人”按照候选人谦恭、自强不息、坚韧俭朴的原则择优评选;
    2. “被推荐人”须递交一篇《我的自传》;
    3. 候选人必须参加过“爱心献血公益活动”;

(三)评审程序
    1. 推荐学生申请:学生本人于118日中午12:00前在网上填写申请表,附件:《我的自传》、成绩单(有GPA且盖章)和献血证,并准备全部证明材料备查;
    2. 学院审核: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议并推选1名候选人,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并将系统导出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医学部;
    3. 医学部转交“向近敏教育基金”委员会,委员会拟定初选名单、组织复试、拟定评选结果,评选结果由医学部公示。

   其他详见武汉大学医学部《向近敏奖学金评选通知》(附件5)及《“向近敏”奖学金条例》(附件6)

五、有关说明
  1.各校级专项奖学金,必须要申报才有资格获评,不申报不获评。每位同学可以同时申报多个校级专项奖学金,但最多只能获得一项校级专项奖学金。所有申报材料逾期不候。各校级专项奖学金经学生自主申报后,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要求和学生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2. 后续其他校级专项奖学金,将根据学校通知,再行安排申报评选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13971042124

  电子邮箱:wdkqxgb@163.com



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