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武汉大学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新教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人事部 部门工作:教师培训 作者: caiqiang发布时间: 2012-7-3 11:30:18更新次数: 388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设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实验等其他专技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知识结构,促进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提高创新能力,现将2012年度新教工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度新入校教师(含辅导员)、师资博士后、教辅和管理人员以及以前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参加岗前培训未取得合格证的教师。
学校鼓励其他已入职青年教师根据自身需求全程或选择性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时间和内容安排
本次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2年8月23日—2012年9月1日,主要内容包括:高等教育理论培训、教学方法与教学实践,培训形式主要为课程讲授和学员试讲。
第二阶段从2012年9月3日—2012年9月16日,主要内容包括:职业规划、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学术视野拓展、人文关怀和校情概览,培训形式主要为专题讲座和座谈。
培训课程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见“武汉大学2012年岗前培训时间安排表”(武汉大学人事部主页)。
三、考试考核
高等教育心理学和高等教育学全省组织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23日;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须提交课程论文各1篇,课程论文由学校统一审阅,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教师(含教师系列的辅导员)和师资博士后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教辅和管理人员(含管理系列的辅导员)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所有参训人员必须提交课程论文。
培训期间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达到五次者不得参加考试或结业。
参训学员所有培训内容考试、考核合格者,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上岗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未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教辅和管理人员(含管理系列的辅导员),出勤率达到要求,圆满完成培训任务的,由学校颁发“武汉大学2012年度新教工岗前培训结业证”。
四、工作安排
(一)培训报名
各单位须在2012年7月8日前将本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Excel形式,在人事部网站下载)报送人事部。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参训人员,还须进行网上报名。
仅参加培训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不要进行网报,否则由此发生的考试费用由本人承担。
个人网报时间:即日—7月10日
人事部确认时间:7月10日—7月15日
 报名网址:http://119.97.251.26/
Email :spzx2005@126.com
(二)培训费用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此次岗前培训费用共计585元/人,包括培训费280元/人,培训教材费155元/人,考试费150元/人(后两项费用为代收,上缴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考虑到新教工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将青年教师培训纳入我校教师培养总体规划,以上所有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各附属医院和武汉大学珞珈学院请将上述费用统一收取上交。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新教工培训工作,要将新教工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人员建设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措施,同时注重将教师培训与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相结合。
(二)为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各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新教师和青年教师全身心参加岗前培训。
(三)各单位应积极探索青年教师培训的形式和途径,建立培养跟踪机制,交流培训经验,努力搭建青年教师专业学习和思想交流的平台,促进青年教师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
(四)各单位在岗前培训结束后,要为每位新教师确定一名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专业导师,对新教师进行全面的传、帮、带。
(五)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积极动员专家学者为新教工培训开设专题讲座,学校将对开设单位和主讲人给予经费支持。
(六)新教工岗前培训工作由人事部牵头组织,教务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校工会、财务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共同参与,工作机构设立在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请2012年新进医生中未参加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网上报名,并于7.5日之前到人事处登记报名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