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武汉大学“2012年第二批'青骨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派计划,2012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名额

各单位请按照2012年青骨指标未完成计划的名额进行申报。

注:第二批最终上报留学基金委的留学候选人将由留学基金委综合全国申报情况确定最终录取人数。

(二)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条件

1. 访问学者:3-12个月,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 博士后研究:3-12个月,申请时博士毕业在3年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四、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

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五、选拔条件

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青年骨干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二)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四)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此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

1.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3. 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4. 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5. 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6.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7. 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学习/实习/交流项目(如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等)。

 

六、选拔依托及具体要求

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方式,重点支持承担教学、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正在进行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或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注明项目(课题)起止时间、承担情况等。申请人将电子版《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发送所在单位人事秘书,由所在单位人事秘书统一汇总。

(二)申请人提交正在进行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科发院或社科院)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科研成果清单中列明在研项目,则无须提供此证明材料)。

(三)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或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四)《武汉大学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青骨项目专用)》(附件二)中的“个人出国(境)期间研修计划”须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究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 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五)各单位成立专家组(三人以上)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三),作为学校审核录取依据。

 

七、申请材料及相应要求

(一)单位推荐材料

1. 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公函(公函中对被推荐人予以排序);

2.《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四),只需发送电子版;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只需发送电子版。

4.《专家评审意见表》

(二)个人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青骨项目专用)》

2. 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传真件/电子版打印件)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推选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 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 外语水平证明

5.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 科研成果清单(自参加工作以来,重点考察近五年,不超过3页,由各单位人事秘书统一报社科院或科发院认定并加盖公章后进行彩色扫描,扫描件发给申请人保存,以便网上报名时上传,纸件和申请材料一起提交。)(模板见附件五);

8.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八、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一)申请人需按照上述材料清单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二)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三)申请人应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九、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一)请各单位即日起着手选拔工作,于201297日前将候选人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部206办公室,并将附件一、附件四的电子版发至whursb2625@126.com

(二)学校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入选人员并公示。

(三)各单位统一组织初审入选人员于2012920日至30日期间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初审入选人员提交材料时须交纳押金二千元,按期派出后退还。

 

十、派出与管理

(一)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派出后需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派出和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二)符合直接派出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凭所在高校相关部门开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后即可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联系办理派出手续;不符合直接派出条件的,需根据留学国别分别与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联系办理同意派出函后方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

(三)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校服务的义务。

(四)录取人员应及时派出,减少派出的随意性。不审批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十一、联系方式

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各单位予以汇总后与人事部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童辉

联系电话:68752625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12823

附件下载请登录http://rsb.whu.edu.cn/news_list.aspx?news_id=651

 

 

关于2012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
来源:武汉大学人事部 部门工作:公派出国 作者: wangyanzhao发布时间: 2012-8-23 16:45:46更新次数: 54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派计划,2012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名额

各单位请按照2012年青骨指标未完成计划的名额进行申报。(具体指标请联系各单位人事秘书)

注:第二批最终上报留学基金委的留学候选人将由留学基金委综合全国申报情况确定最终录取人数。

(二)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条件

1. 访问学者:3-12个月,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 博士后研究:3-12个月,申请时博士毕业在3年以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三、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四、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

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五、选拔条件

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青年骨干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

(二)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三)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四)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此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英语: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

德语:中级班结业证书(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

(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

1.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3. 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4. 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员;

5. 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除外);

6.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7. 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但以下项目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暑期研修生类别,留学期限1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本科生赴国外学习/实习/交流项目(如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等)。

 

六、选拔依托及具体要求

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方式,重点支持承担教学、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正在进行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或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从事综合性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注明项目(课题)起止时间、承担情况等。申请人将电子版《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发送所在单位人事秘书,由所在单位人事秘书统一汇总。

(二)申请人提交正在进行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科发院或社科院)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科研成果清单中列明在研项目,则无须提供此证明材料)。

(三)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或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四)《武汉大学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青骨项目专用)》(附件二)中的“个人出国(境)期间研修计划”须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究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 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五)各单位成立专家组(三人以上)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三),作为学校审核录取依据。

 

七、申请材料及相应要求

(一)单位推荐材料

1. 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推荐公函(公函中对被推荐人予以排序);

2.《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四),只需发送电子版;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只需发送电子版。

4.《专家评审意见表》

(二)个人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青骨项目专用)》

2. 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传真件/电子版打印件)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推选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 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 外语水平证明

5.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 科研成果清单(自参加工作以来,重点考察近五年,不超过3页,由各单位人事秘书统一报社科院或科发院认定并加盖公章后进行彩色扫描,扫描件发给申请人保存,以便网上报名时上传,纸件和申请材料一起提交。)(模板见附件五);

8.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八、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一)申请人需按照上述材料清单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二)所有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三)申请人应及时将整理后的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九、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一)请各单位即日起着手选拔工作,于201297日前将候选人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部206办公室,并将附件一、附件四的电子版发至whursb2625@126.com

(二)学校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入选人员并公示。

(三)各单位统一组织初审入选人员于2012920日至30日期间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初审入选人员提交材料时须交纳押金二千元,按期派出后退还。

 

十、派出与管理

(一)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手续。派出后需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派出和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二)符合直接派出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凭所在高校相关部门开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后即可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联系办理派出手续;不符合直接派出条件的,需根据留学国别分别与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联系办理同意派出函后方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

(三)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校服务的义务。

(四)录取人员应及时派出,减少派出的随意性。不审批改派留学单位、留学国别和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十一、联系方式

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各单位予以汇总后与人事部人才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童辉

联系电话:68752625

 

附件:

一、《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二、《武汉大学公派出国(境)申请表(青骨项目专用)》

三、《专家评审意见表》

四、《初选名单一览表》

五、科研成果清单模板

 

 

武汉大学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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