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学院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期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

      6月24日上午,我院在2号楼13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全体在院院领导参加学习,院党委书记付宏宇主持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要求,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纪学习教育重要任务。全院各党支部近期要通过“三会一课”开展相关学习,组织党员深学细悟、研讨交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论述,以更加全面理解把握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后,我院继续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期,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上,院总会计师廖幼文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他讲解到,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和利。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多次提出要求,强调“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其规定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违规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拒不纠正;假公济私;挥霍公款;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等。

     副院长张玉峰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他指出,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

     副院长陈刚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他讲到,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修身正己提出明确要求,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强调“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作者:党政办 杨羽婷

供图:党政办

编辑: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