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教学学时管理办法

一、理论教学:按实际课表登记计算,请在课时证明后附上课表截图(截图需包含表头的年份以及自己的名字,自己名字需要加粗后截图,如下表:)


二、带教学时:

1.专业学位研究生:100学时/学年/每位研究生

2.科学学位研究生:50学时/学年/每位研究生

3.带教老师教学时数请研究生导师协商请携带经研究生导师和带教研究生签字的附件3到科研办教学秘书老师办理


附件1:课程代码。

附件2:课时证明。

附件3:带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