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口腔医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本科生班级、全体同学: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武大学工函【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体2020级、2021级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

各测评指标计分项目时间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工作程序

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全部通过学校“本科生综测”系统完成。

1.9月18日(周)之前,各班级组建由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简称“测评小组”),在班内公布。

2.9月20日(周)之前,各位同学完成F1基本素质评分、F2课程学习成绩确认及选定、F3实践与创新能力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1)。

3.9月23日(周)之前,各测评小组完成本小组分数复核,并在测评单位内进行不少于2日的公示。

4.9月27日(周五)之前,学院完成复核并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务必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做好我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重要基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确保工作严谨、规范、有序。

2.严格标准,积极宣传。各班级在测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要求和规定,规范工作流程,严把审核关,最大程度覆盖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通知到位。

附件1: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本科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附件2:武汉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系统学生操作手册 

口腔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